- 发布时间:2015/8/19 9: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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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污车保险的“次日零时生效”您知道吗?
吸污车保险的“次日零时生效”您知道吗?
很多吸污车车主以及其他机动车车主多车辆保险理解有时间误区,认为保险是购买即生效的。湖北合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您介绍,吸污车保险购买是次日零时生效的。投保人初次购买保险,保单自合同签订次日零时起生效,这不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问题,这是整个中国保险行业的长期惯例。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新客户购买保险,都是依照这个行业惯例操作,新买车险从合同签订到生效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最近,某地吸污车车主投保当日就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中约定“次日零时生效”为由拒赔。保险公司合同规定保险“次日零时生效”您知道吗?近日,吸污车车主刘某驾驶吸污车行驶在路上,因驾驶技术生疏,发现相对方向有来车时,错把油门当刹车,先剐蹭一同向孙某驾驶准备超车的轿车,后撞到相对方向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和公路左侧的房屋,造成张某当场死亡、三车及房屋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吸污车所有人为刘某,该车于2015年3月12日10时22分在被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保险期限自2015年3月13日0时起至2016年3月12日23时59分59秒止。被告保险公司辩称,刘某所有的货车在发生事故时,因所投保的交强险对保险期间约定了“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故该交强险未生效,保险公司不承担交强险保险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交强险保单中对保险期间有关“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的规定,会使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至保单正式生效前的此段时间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3月25日保监厅函(2009)91号《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认定刘某货车投保的交强险生效时间为该合同载明的“投保确认时间”即“2015年3月12日10时22分”,故被告保险公司以合同未生效而拒绝赔偿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次日零时生效”被判无效,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虽然此次事故看来是保险公司败诉了,但法院也是根据责任人的实际经济情况做出的判决。湖北合力温馨提醒,在您刚刚购买保险的当天,能不使用车辆尽量不要使用,使用时也请一定小心再小心,以便摊上类似麻烦。更多的:环卫垃圾车、高压清洗车、吸粪车、吸污车、绿化洒水车价格及配置资料详情。请咨询湖北合力销售部,24小时销售热线:137-9788-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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